鍋爐燃燒器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
更新時間:2018-09-17 點擊次數:2755次
鍋爐燃燒器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
鍋爐燃燒器的電氣控制主要是控制各個部件的工作程序,此任務由程序控制器來完成。程序控制器有電子式和機械式兩種。各型號燃燒器所用的程序控制器的型號,規格差異較大,但是總的功能和原理基本相似。鍋爐燃燒器的電氣控制,主要有注電機供電電路,電磁閥電路,點火電路,感光電路及伺服馬達電路所組成。鍋爐燃燒器其工作原理分為以下五個方面。1、風門復位電路。2、主電機電路。3、點火電路。4、感光電路。5、電磁閥及伺服馬達電路。
燃氣本身具有有毒,易燃易爆等特性,根據燃氣在爐膛內的燃燒特性,在鍋爐燃燒器使用過程中,要注意各階段的安全使用問題。
1.預吹風
鍋爐燃燒器在點火前,必須有一段時間的預吹風,把爐膛與煙道中余氣吹除或稀釋。因為鍋爐燃燒器工作爐膛內不可避免地有余留的燃氣,若未進行預吹風而點火,有發生爆炸的危險,必須把余氣吹除干凈或稀釋,保證燃氣濃度不在爆炸極限內。鍋爐燃燒器預吹風時間與爐膛結構及吹風量有關一般設置為15-60秒。
2.自動點火
鍋爐燃燒器宜采用電火花點火,便于實現自動控制。可用高壓點火變壓器產生電弧點火,要求鍋爐燃燒器其輸出能量為:電壓≥3. 5K V、電流≥15mA,點火時間一般為:2~5秒。
3.燃燒狀態監控
燃燒狀態必須予以動態監控,一旦火焰探測器感測到熄火信號,必須在極短時間內反饋到燃燒機,鍋爐燃燒器隨即進人保護狀態,同時切斷燃氣供給。火焰探測器要能正常感測火焰信號,既不要敏感,也不要遲鈍。因為敏感,燃燒狀態如有波動易產生誤動作而遲鈍,反饋火焰信號滯后,不利于安全運行。一般要求從熄火到火焰探測器發出熄火信號的響應時間不超過0.2秒。
4.點火失敗后的保護
鍋爐燃燒器點火時,通入燃氣,燃氣著火燃燒。點火動作要求發生在燃氣通入前,先形成點火溫度場,便于著火燃燒。如果點不著火,火焰探測器感測不到火焰信號,鍋爐燃燒器進入保護狀態。從點火到進入保護狀態的時間要適當,既不能過短也不能過長。若過短,來不及形成穩定火焰;過長,點不著火時造成大量燃氣時入爐膛。一般要求在通入燃氣2-3秒,鍋爐燃燒器對火焰探測器感測的火焰信號進行判斷,未著火則進入保護狀態,著火則維持燃燒。
5.燃燒器熄火保護
鍋爐燃燒器在燃燒過程中,若意外熄火,燃燒機進入保護狀態。由于爐膛是熾熱的.燃氣進入易發生爆燃,故須在極短時間內進入保護狀態,切斷燃氣供給。從發生熄火到鍋爐燃燒器進人保護狀態,該過程的響應時間要求不超過1秒。